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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治报 | 打造“亲情式执法”未检品牌
时间:2023-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月6日《山西法治报》头版)

核心提示


1月6日,《山西法治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打造“亲情式执法”未检品牌——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职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一文,对襄汾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探索“检察职能+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模式,打造“亲情式执法”未检品牌工作进行深度报道。


打造“亲情式执法”未检品牌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职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近年来,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探索“检察职能+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模式,打造“亲情式执法”未检品牌,取得了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父母第一监护责任
唤醒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内生动力

  襄汾县检察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监护告知书”工作模式,在受理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依法向家长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监护权利、诉讼权利等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并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加强宣讲,促使监护人认真反思不足之处,激发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内生动力。

同时,注重落实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一贯重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工作,除自行开展社会调查外,该院充分利用市检察院与社工合作平台,借助社工专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关系、学习状况、交友情况等开展调查,在查明其犯罪或遭受犯罪侵害原因的基础上,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为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提供精准参考依据。

该院还将心理疏导工作贯穿未检办案始终。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犯罪往往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该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结合具体情况对未成年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监护人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工作。2022年,该院与县妇联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聘请12名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一线老师等担任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师。在办理案件中如发现有亲子关系破裂严重的家庭、父母及孩子心理认知严重偏差的家庭,将由指导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师有针对性、侧重性地从亲子关系融洽性测试、父母监护认知等方面开展心理测评与疏导,对监护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双向心理疏导,助推家庭切实承担起未成年人保护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

“1+1>2”凝聚各方力量协同发力
助推监护人科学“带娃”

  构建“检察官+专业社会力量”的工作格局。襄汾县检察院积极将社会专业力量引入家庭教育指导过程,心理疏导、帮教、社会调查评估等工作委托给社工,让专业人员从专业的角度找准病因,确保办案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充分调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功能作用,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学校教师等,深度了解剖析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原因,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制定“一对一”个性化教育指导方案。

  与妇联建立联动机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该院与县妇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方案》,推动解决未成年人犯罪、受侵害源头性问题。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各自职能作用,加强联动协作和支持配合,不断完善强制亲职教育工作链条,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大力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强宣讲,做好预防工作。该院严格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普法内容。广泛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法治进校园、进乡村活动,13名法治副校长走进学校、走进乡村,检察长带头上讲台,以“两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讲内容开展宣讲。在“六一”儿童节、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等特殊节日设置普法宣传点,以广大家长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开放日”坚持既请进来也走出去,内外兼修提高检察普法实效。寒暑假期间,以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为主题,通过多种手段,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及家长安全保护意识和预防犯罪意识。2022年,共组织家长课堂6次、法治宣讲20余次。


“教育+感化”同频共振
最大限度实现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全面落实亲情会见制度,让司法更有温度。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该院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搭建亲情会见“绿色通道”。亲情会见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在押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一方面可以促使监护人进行反思,及时总结监护过程中的缺点与不足。另一方面既能缓解在押涉罪未成年人的不良情绪,也是对其进行教育感化的一项有效手段,用亲情的力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真诚悔罪。襄汾县检察院充分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对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全部落实亲情会见制度,为后续帮教靶向治疗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用法治教育指引迷失的心灵。对涉罪未成年人既须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挽救。该院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坚持将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与检察听证、检察训诫等检察活动相融合,力阻重新犯罪。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最大程度引入未成年人相关领域、行业的专业人员参与。在检察听证中引入法治教育、感化教育,促使未成年人真心悔过。对于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检察官会同办案民警、辩护人等共同开展训诫教育。对于起诉的未成年人,检察官加强与法官协作配合,在庭审中增设教育环节,多措施引导涉罪未成年人自省改过,多途径引导监护人回归家庭监护主责。2022年以来,召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听证会3场,受理批捕未成年人案件3件7人,批准逮捕1件3人,不批准逮捕2件4人,不批准逮捕率达57%。
提升督促监护刚性及科学性
让迷路的孩子重回“监护”视野

  盯牢“问题家长”,提升督促监护令刚性。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对未成年人具有基础性、深刻性、长远性的影响,不良家庭环境和不当教育方式是未成年人涉案的重要催化因素。襄汾县检察院尤其注重在精准帮教中融入监护监督,在办案中加强与妇联、关工委的沟通协作,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人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进一步探索家庭回访、社区走访等方式,同妇联干部、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属地派出所、村委、社区等单位人员组成监护考察组,定期对监护人进行跟踪评估,强化监督干预,持续跟踪监督,探索督促监护令落实与监督机制。2022年以来,襄汾县检察院针对监护不力、监护失职情况,共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份。

  更加注重督促监护令的时效性与科学性。为保证督促监护令取得实效,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持续性和科学性,该院联合妇联、关工委,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持续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委托社工对监护人开展专业亲职教育。综合考量后协调各方制定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和亲职教育方案,为监护人有效履职、修复亲子关系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引导和督促监护人重视跟孩子的深层次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偏差,给予共情和矫正治疗,教孩子学会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从根源上杜绝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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