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推动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继续深化双赢共赢理念。4月16日下午,襄汾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召开“检警协作工作联席会”,就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进行意见交流。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樊黎萍、县公安局副局长白绍伟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新出台的《意见》,关于醉酒危险驾驶立案标准、调查取证、快速办理机制、新旧规则衔接过渡中存在的执法司法理念和执法办案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提升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案质效。
另,第一检察部主任赵惠萍通报了2022年、2023年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通过交通肇事类监督模型所监督立案的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对三个仍未移送起诉案件加大办理力度。检警双方还就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监督、沟通、协作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交换意见。
樊黎萍副检察长表示,要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穿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始终,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外,要高度重视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转,让检警协作配合更加缜密高效。
微信号|xfjc0357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