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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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组织开展清冰除雪志愿活动 △继续保留“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月15日,襄汾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召开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1月16日,襄汾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清冰除雪活动,保障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 近日,中共山西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称号的山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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