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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自媒体”乱象的通告
时间:2023-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襄汾县人民法院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

襄汾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自媒体”乱象的通告


为给全县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襄汾县人民法院、襄汾县人民检察院、襄汾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依法严厉打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以下5类“自媒体”乱象进行依法严厉打击。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告如下:
1、坚决打击“自媒体”造谣传谣。无中生有编造故事,集纳旧闻旧事冷饭热炒,异地新闻嫁接拼凑,恶意关联,移花接木等造谣传谣,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坚决打击“自媒体”炮制有害信息。搭蹭公共政策、重大灾难、社会热点,断章取义歪曲解读、颠倒是非抹黑攻击,炮制有害信息。
3、坚决打击“自媒体”恶意炒作行为。搬运倒灌、“标题党”炒作、集中发布相似文案、多账号联动发文等,“带节奏、博眼球”进行恶意炒作。
4、坚决打击“自媒体”侵犯泄露个人隐私。窃取、兜售个人信息,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利用他人姓名、肖像、职务等显著标识特征,假冒仿冒他人发布信息、表达立场观点以及开展其他网络活动;丑化污损他人肖像、错误关联或不当使用他人肖像,侮辱谩骂、诋毁诽谤、造谣抹黑侵犯他人名誉。
5、坚决打击“网络水军”行为。在热点舆情中首发、首转、多发、煽动传播不实信息或行煽性信息,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
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特此通告

襄汾县人民法院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
襄汾县公安局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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