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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挽救迷途在校大学生
时间:2021-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8日,襄汾县检察院就一起在校大学生叶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拟不起诉召开听证会。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樊黎萍主持,邀请了临汾市人民监督员、襄汾县妇联副主席、襄汾县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邓俊元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阐述了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在黄某某的指使下,帮助转移赃款,非法获利6000余元。叶某某系在校大学生,无前科,表现一贯良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本着贯彻“少捕慎押慎诉”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给其悔过自新的机会,拟对叶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参会人员经过评议,认为这场听证会事关一名在校大学生的未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能够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改过自新,一致同意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同时表示,通过这次公开听证会,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了全新的认识,会向周围的人员宣传相关常识,并告诫大家遵纪守法,树立法律底线,做一名守法公民。

  会后,承办检察官对叶某某进行了训诫,告诫其要学法、守法,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叶某某表示真诚悔过,引以为戒,同时也将告诉身边的同学和朋友不要误入犯罪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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