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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临汾襄汾:对一起在校大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1-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0日,襄汾县检察院就一起在校大学生贺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拟不批捕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第二检察部主任、承办检察官崔洁主持,会议邀请了临汾市人民监督员、襄汾县妇联维权部工作人员、值班律师、侦查人员等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并就该案的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就拟不批捕理由做了全面陈述。犯罪嫌疑人贺某某从2021年5月份开始陆续收购30多人的微信号以每日240元、280元、310元不等价格出租给他人,用于帮助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活动,非法获利五千余元。贺某某系在校大学生,无前科,表现一贯良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教育部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及“两卡”犯罪的在校大学生案件办理有关要求,坚持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给其悔过自新的机会,拟对贺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与会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对贺某某做出不批捕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和符合人文关怀,可以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当场表示悔罪,表示不应因一点小利而将国家法律于不顾,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公民。 

  

  权建威检察长表示,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已成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最的重要群体之一。我们检察办案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既要彰显法律的“钢性”,也要凸显法律的“柔情”,帮助这些在校大学生回归校园、回归社会,矫正他们的人生路,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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