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3月,襄汾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序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为襄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发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32件46人,审结30件44人,其中,批准和决定逮捕23件32人,不批准逮捕和不予决定逮捕12人。
2021年1至3月,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59件79人,审结58件77人,其中,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51件69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9人,不起诉率11.54%。适用认罪认罚6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4.42%。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45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100.00%。
2021年1至3月,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及未成年人各类犯罪2件5人,审结2件5人,其中,批准逮捕2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6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人。
2021年1至3月,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2021年1至3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
2021年1至3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2人,已采纳1人。
2021年1至3月,对监外执行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人,已纠正1人。
二、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其中,行政2件,民事1件;共立案3件,其中,行政2件,民事1件;诉前程序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前程序2件。
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1年1至3月,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4人,起诉6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诉前程序2件。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3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1件,占全院办理案件数的17.5%。
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4件,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4件;审查起诉类5件;刑事诉讼监督类5件。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其中,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