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人民检察院 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后,我院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班子成员和扫黑办成员召开专门会议,对此次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就如何贯彻此次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为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干警的主动作为意识,定期组织扫黑办成员对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反复学、全面学、深入学、细致学,不仅要学深学透,更要在在学习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理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有效指引,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丰富理论。
二、加快办案节奏,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扫黑除恶案件的查办动向,引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努力做到对案件的提前介入,共同把扫黑除恶工作做细做实。
三、全面履行依法监督,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背后的保护伞。
始终坚持“依法”扫黑除恶的方针,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以脱贫攻坚、下乡调研等工作为契机,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摸排。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都要做到深挖细查,将“扫黑”与“打伞”同向循序进行,确保打击质量和打击效果。
四、严肃办案纪律,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员额检察官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的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守住底线,坚决杜绝在案件的办理中打探案情、说情干扰等违规违纪行为。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检察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五、要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当前开展的“四大活动”、队伍集中整肃、反腐败斗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增强敏锐性,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扫黑除恶中深层次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