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襄汾县检察院获得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
时间:2023-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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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襄汾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襄汾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同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自创建行动开展以来,对标对表工作要求,把创建“节约型机关”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和生活当中,在推行绿色办公、严控用水用电用餐浪费、深入开展教育宣传等方面取得成效。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责任意识,每一名干警自觉养成勤俭持家、绿色低碳的良好习惯,全力营造人人“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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